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人社部发〔2012〕26号)
第十一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第十二条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8月24日至9月3日12时止;
网络上传资料时间:8月24日至9月3日14时止;
网络资格审查时间:8月24日至9月3日18时止;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8月31日和9月3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网上缴费时间:8月24日至9月4日17时止。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0日 上午9:00 -11:30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11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专业划分 | 专业名称(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工学类相关专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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