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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员你真的了解么?

 

建筑行业三类人员你知道么?


三类人员是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统称。



       三类人员主要对象         



   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B):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由企业法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基本条件:企业在编人员,身体健康,并在相应岗位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A)、项目负责人(B)具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C)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和初级以上职称。

   职责定位: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以上人员证书中编号分别用A、BC区别,简称A类人员、B类人员、C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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